小议我台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去年12月的中汇在线“跑路”事件,作为我台跑路的案例,让很多投资人感到恐惧——按照之前的宣传,票据理财平台是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抵押向投资人募集资金的平台,其安全性较高,远超跑路频繁的P2P平台。但中汇在线事件却揭示了互联网票据融资平台的潜在风险,如平台对于假票的鉴别能力不足,甚至票据融资平台自身恶意制造假标等。对于新进入行业的票据融资平台,面对中汇在线事件不得不提起警觉。加之票据融资平台往往不具备贴现资质和收票资质,搭建起票据融资平台确实面临很多挑战。可喜的是,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仍持鼓励、支持的态度。在无资质情况下,目前平台主要发挥金融信息中介的作用,主要解决持票人融资效率和融资成本问题,但同时应重点关注平台的安全性问题。那么,在运营互联网融资平台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安全性问题呢? 一、票据理财产品发行人的选择票据理财产品的发行人可以是票据融资平台、会员银行机构,也可以是另外一家企业。谁最适合作为发行人要视情况而定,最好是能够将三种方式组合使用。按由易到难的顺序考虑,在平台建立之初宜采用“持票人向互联网金融平台质押贷款”的模式。即持票人以有效票据向平台质押,平台委托会员银行(该票据的开票行)验票、保管、到期兑付,平台确认合作银行履行相应义务之后,发布借款标的,供投资者分散投资。自建有票据经纪资质公司或者与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则理财产品发行方或者借款方为“收票公司”。这种模式下风险状况更为复杂,但同时也有更多的潜在盈利点。银行以票据资产池为抵押物开发销售理财产品,这种模式目前有一些障碍:投资者面签、投资门槛高等。融资平台可以考虑与银行积极探索创新路径及其它方式的合作。二、票据交收模式的选择票据交收模式主要有两种方式:;,就近受理的模式。选择不同的交收模式,还牵涉到假票风险责任的认定。在平台质押贷款模式下,票据“交收管兑”由开票行(会员银行)负责,交收网点由会员银行自行指定,以方便客户和有效风险管控为主要考量。在此模式下,无效票由会员银行负责向质押人进行追索。票据经纪公司模式下,采用定点方式,假票风险责任由票据经纪公司承担。三、各方身份真实性的确认持票人:在平台质押贷款模式下,持票企业的真实身份由会员银行核实并在互联网平台上确认。持票企业在与平台、银行、投资者网签的相关协议中,承担假票被追索责任。持票企业必须在会员银行开立企业账户。后期是否委托银行查询,要跟各会员银行商议,要保护合作银行的积极性和利益。投资人:线上平台必然以非现场确认为主。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姓名、身份证号、账户和手机号码四绑定,在投资者充值和提现、平台的本息支付等环节加大风险管理力度。四、投资者在平台上的付款途径在票据融资平台建立之初,建议以第三方支付为主,即向第三方的虚拟账户充值。%,%,这是一笔很大的费用。一方面要跟第三方支付争取优惠,另一方面要适度分担,在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稳定合作的基础上尽量提高平台的盈利能力。在会员银行具有代表性之后,可以开发平台的支付工具,与会员银行的网银现成接口,一方面促进资金回流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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