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转住房管理.doc:..邦丙乡教育办公室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一) 保持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完好、整洁和安全;禁止在公用院落、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砌煤池、建违法建筑;禁止在楼道上砌墙和存放物品。(二) 爱护房屋和室内附属设备,未经教办处许可,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更改房屋结构、间隔、增设门窗,不准私自在室内搭设楼阁。(三)保持住房内外的整洁、美观。(四) 禁止在下水道及厕所倾倒煤气废渣和其它杂物,以免造成危险和管道堵塞。(五) 不准在公共空间堆放杂物,占用公共地方。(六) 不准私自移动供水、供电、等系统中的任何设施,不准表前接电、接水、乱拉电视、电话线。(七) 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让、出租、调换或改变住房使用性质,不得利用教办所安排的过渡房谋取私利。(A)服从房管部门管理,按期交纳水电费和房租。逾期不交者,自行到供电所教。(九)周转房的自费装修部份,在交回住房吋不得随便拆除,应保持房屋完好,搬迁后原装修所有费用学校不负责补偿,同时不得向新入住户索赔装修费用。(十)不准在宿舍内饲养猫、狗、鸽子、鸡等家禽宠物。(十一)爱护住宅区的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严禁损坏、占用绿地。(十二)保持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完好、整洁和安全;禁止在公用院落、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砌煤池、建违法建筑;禁止在阳台上砌墙和存放超重的物品。(十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存放垃圾,逐步实行袋装化;禁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和纸屑;禁止在建筑物和构筑物上涂写、刻划、张贴;二楼以上阳台围栏上摆设花盆,必须采取固定保护措施,防止坠落伤人。(十四)住户应爱护公共财物和室内一切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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