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城办第六小学校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及时听取和解决学校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校工作,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学校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校级干部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及领导: 每周四下午3∶00~4∶30为校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节假日除外),由学校安排一名校级干部配合校长负责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 二、接待地点: 校长办公室三、接待对象: 全校师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群众。四、接待事项 全校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 五、接待要求 1、负责接待的校领导要按时到位,耐心听取接待对象所反映的各种问题,并做好记录。 2、对广大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属一般性的问题且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应立即予以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转至其他校级领导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尽快处理;重大事项须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解决。 3、对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因条件等各种原因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4、在接待过程中,师生员工反映出的在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接待人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师生员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长及社会各界群众。5、接待人要在接待日的当日填写完“校长接待日记录表”,特别是“处理意见”一栏,要求据实填写,若属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在该栏内写明解决的办法;若属转至其他校级领导或相关处室解决的问题,应写明所转的领导或处室:若属校长办公会或支委会研究解决的问题,也应写明。 6、“校长接待日记录表”应在接待日第二天内由接待人整理好移交学校校长室。校长室根据接待人提出的处理意见,将转办和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做好登记;该转办的应在收到登记表的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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