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湖北省新社会组织全部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根据省委《关于全省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全省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省新社会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由其业务主管单位统筹组织实施。为确保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二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一、领导机构及职责(一)领导小组暨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组长:曲颖常务副组长:徐菊明成员:李惠林刘洪江杜卫华卢建昌办公室:主任:刘洪江工作人员:王纪风丁慧玲石萍杜美仪甘沛沛理科联系人:甘沛沛联系电话:工科联系人:王纪风联系电话:医科联系人:石萍联系电话:农科、交叉科联系人:杜美仪联系电话: 科普团体联系人:杜美仪联系电话:民办非企业单位联系人:杜美仪联系电话:职责1、在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全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二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2、对所属129个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及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检查指导;3、及时掌握各单位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4、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解决;5、向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全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反映情况,做好联系沟通工作;6、组织相关新闻媒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7、负责对所属新社会组织党员、党组织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汇总,指导、帮助所属新社会组织中有条件建立党组织,但党组织不健全的建立、健全党组织,配强党组织负责人;8、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9、完成上级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总体目标和要求省科协所属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紧扣新社会组织行业特征,突出“科学发展强服务、凝心聚力促和谐”这一主题,着力提升新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着力实现“五新”目标:深化认识,树立科学发展新理念;破解难题,推动社会组织新发展;规范管理,探索科学发展新途径;优化服务,树立学会组织新形象;加强党建,争创科学发展新成果。要坚持务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要坚持简便易行。在落实学习实践活动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新社会组织的实际,灵活安排活动时间,科学设计活动载体,大胆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坚持厉行节约,力戒形式主义。要坚持扩大群众参与。欢迎新社会组织中非党管理者和广大从业人员、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广泛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统一思想,广泛凝聚力量,着力形成共识。要坚持强化基础。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新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有稳定可靠的基本队伍、标准规范的基本阵地、务实有效的基本活动、可行管用的基本制度,确保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党员作用充分发挥。三、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开展学习实践活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新社会组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