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通知(正式文件在办理中)各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2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11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国税收调查是直接为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加强财税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税收工作、财政工作乃至国家经济工作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根据“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要求,下一步面临的税制改革任务更加艰巨,进一步做好全国税收调查工作意义重大。税收调查工作涉及与企业相关的各个税种的政策和征管业务,是一项对税政综合业务、财务会计业务、计算机操作、工作组织以及责任心等要求都很高的综合性工作,涉及到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进出口、规划核算、法规、信息中心等多个业务部门,仅靠牵头部门独立完成难度较大,各单位要加强对税收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关心爱护调查人员,坚持实行定员、定岗管理,保持牵头部门和调查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并协调好税收调查牵头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使-1-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齐心协力做好工作,确保2011年度税收调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为了更充分发挥调查数据的应用潜力,要采取措施实现调查数据在单位内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共享。二、调查范围的确定2011年调查2010年度的数据,调查分为企业调查和企业集团调查两项任务。(一)企业调查范围。企业调查的对象由抽样调查企业和重点调查企业组成。抽样调查企业,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综合征管系统(CTAIS)中相关数据抽取确定具体名单(随后下发),各单位要将列入名单的所有企业进行调查。重点调查企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制改革、政策调整和税收管理的需要确定了重点调查企业的选取条件:(关、停、并、转企业除外);%;(包括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专业外贸公司),户数超过300户的可以适当减少;。可参考财政部下发的加工贸易企业清单内的企业;;;,本地外商投资企业不足30户的,全部列入调查。这些调查户数中70%以上应为生产性企业;、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关、停、并、转企业除外),以及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重点行业(由各地自行确定)的所有一般纳税人;,全部调查企业2010年度本地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本地国内增值税入库数总额的70%以上;,全部调查企业2010年度本地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占本地国内消费税入库数总额的85%以上,且应涵盖本地所有的消费税应税品目。为便于数据的分析应用,各地在确定重点调查企业时,可以将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增值税行业的全部企业纳入调查范围。为了给加工贸易税收政策完善提供数据支持,各地国税机关要努力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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