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事局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连人通〔2009〕95号关于评选推荐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行政复议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各县区人事(劳动人事)局、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激发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各单位及其广大工作者的积极性,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为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省政府同意,省人事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评选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行政复议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通〔2009〕177号),决定在全省政府法制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切实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全省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行政复议机构以及已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在编在职人员。(二)表彰名额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20个,先进工作者20名;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20个,先进工作者20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先进集体20个,先进工作者20名。其中分配我市的表彰名额为: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三)申报名额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可分别推荐1个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或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二、评选条件(一)(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相关部门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职能,在创新工作思路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领域中某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3)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及办公条件适应本地、本部门政府法制工作需要,在队伍建设、完善制度等方面措施得力;(4)领导班子团结一致,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扎实,能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本单位人员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4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6)近4年来曾受到市级以上单位的表彰。(1)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认真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2)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为政府法制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好成绩;(3)顾全大局,为人正派,团结同志,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有较好的群众基础;(4)在政府法制工作岗位工作4年以上,且近4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须有1次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者曾受到市级以上单位的表彰。(二)(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行政争议;(2)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和质量领先,2005至2008年本单位年均办案量不低于30件,复议后起诉至法院的比例不高于20%,法院对复议决定的维持率不低于80%,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成效显著;(3)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符合法律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4)办案制度完备,法律文书规范,案卷档案管理有序;(5)指导和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卓有成效;(6)近4年来曾受到市级以上单位的表彰。(1)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清正廉洁,深受人民群众欢迎;(2)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高,经手办理的案件多数能够实现“案结事了”,制作的法律文书叙述清楚,逻辑严谨,论证充分,说理性强;(3)工作实绩突出,在行政复议工作岗位工作4年以上,2005至2008年年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不低于25件,且近4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须有1次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者曾受到市级以上单位的表彰。(三)(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规定,成绩突出;(2)严格按照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的工作方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同一系统内
连云港市人事局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