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规范住宅建筑装饰市场,提高装饰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特制订本《规程》。 《规程》适用于普通住宅建筑室内装饰的设计,制作,施工及验收。 、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应符合本《规程》规定的设计原则及布置原则要求。 ,应按住户要求选用。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变更房屋承重结构。就避免在承重墙上凿洞,不可避免的,必须征得建筑主管部门的同意。 ,不得污损完工后的装饰。 ,劳动保护、防火、防毒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 ,应检查给排水管道畅通,基体及基层合格后方可施工。 ,电气配线,电气器件安装完工后,方可开展其他装饰工程。 : 吊顶→细木装饰→裱糊→电器安装→铺地板→油漆涂料→细木装饰→电器安装→铺地板→油漆 : 吊顶→细木装饰→裱糊→电器安装→铺贴地面材料→油漆涂料→细木装饰→电器安装→铺贴地面材料→油漆 : 涂料→砌筑台柜→细木装饰→墙面、柜面→贴饰瓷砖→电器、电热水器安装→铺贴地面材料→油漆→煤气接管 : 吊顶→三大件安装(接通水管)→墙面浴缸裙板贴饰瓷砖→浴具安装(电器安装)→铺贴地面材料→油漆 ,必须由具有煤气安装质量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接。 2、住宅室内装饰设计 、安全、经济、美观的基本设计原则。 ,必须确保建筑物安全,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的承重结构和建筑构造。 ,不得破坏建筑外立面,若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必须修整,保持原建筑立面效果。 ,应在住户的分户门内的住房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 ,在考虑客户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同时,宜采用新型的节能型和环保型装饰材料及用具,不得采用有害人体健康有伪劣建材。 ,应贯彻国家颁布、实施的建筑、电气等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必须贯彻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水排水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 ,生活习惯等多种因素。 、地板、同质砖和石材等。 、墙面的设计宜采用墙纸和喷涂、喷漆及其它人工或天然材料等。 。 、个性和爱好设计。 、木地板等材料。 ,颜色花方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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