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改制参加工作时间的情况说明尊敬的公安处领导:你们好,我叫滕敬宇,男,41岁,现在济南铁路公安处黄台车站派出所民警,三级警督警衔。目前档案中记录的参加工作时间系1990年2月,由于在本次公务员改制工作中按照2009年12月31前参加工作(工龄满20年)的可以成为一级警员,相应的工资待遇也比我目前按照二级警员改制后高三百元左右,当时公安处组织科下发四长三员的表格核实工龄时,由于对改制后的工资标准不了解,以为象晋升警衔一样,累积到年限就能晋升一级警衔,以为改制后的工资也是这样执行,但是,目前实际的情况是改制后我与应届毕业同学的职务低一档(我是二级警员,同学普遍是一级警员)。同时,就我参加工作的时间向组织说明情况,请组织进行核查。我于1989年7月毕业于济南铁路职工子弟第一中学(证明人柏延忠、杨飚等),由于当年高考落榜遂于同年到父母单位济南铁路局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段待业办公室办理待业青年登记手续,大约是1989年8月份左右,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当时待业办的同志说由于前几年招工考试后,有不少落选后仍然由待业办安排岗位,加之新的毕业生加入待业队伍也要安排,而待业办的岗位严重不足,就让我先在家等候通知(证明人尹绍青)。后来我于1989年12月参加济南铁路局组织的社会招工考试,但是由于成绩低未能于当年成为铁路职工,只能继续待业。1990年春节前的一天待业办的同志通知我说建筑工程段待业办仍然没有岗位安排,但工程总公司机关服务社(安排工程总公司待业青年)有岗位问我能去那儿吗?于是1990年春节后(2月份)我就到工程总公司机关服务社报到,直到1990年底我又参加济南铁路局组织的社会招工考试,通过后正式成为铁路工人。后来,单位人事科要待业办的档案,我先后找到工程总公司机关服务社、建筑工程段待业办去办理,工程总公司机关服务社称只能出具1990年2月份以后的,建筑工程段待业办称由于工程总公司机关服务社给我安排了岗位,后续到天桥区劳动局备案的手续都是由工程总公司机关服务社给办理的,应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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