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执业资格管理办公室
中建人执函(2008)21号
关于下发《中建总公司<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中建系统实际,制定了《中建总公司<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建总公司<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建总公司《全国建设工程造价
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建系统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员业务水平,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等文件,结合中建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建系统建设工程造价员的培训、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经注册,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受聘于中建系统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
第四条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执业资格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格办)负责中建系统造价员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造价员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考试教材,组织培训、命题、考试、阅卷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3、负责发放造价员考试合格证书;
4、负责造价员注册,发放《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5、组织实施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
6、组织造价员验证工作;
7、监督检查造价员执业行为和自律行为;
8、负责造价员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9、负责造价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下属各单位在资格办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单位造价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考试与培训
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考试由资格办统一组织,每年举行两次(具体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在中建人才网上通知)。由资格办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第六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为:
1、土建工程(含装饰工程、市政工程);
2、安装工程。
造价员可在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申请增项专业。
第七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基础知识使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写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使用本系统编写的教材。
专业知识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可任选其一。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统考毕业生;
2、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成绩合格;
3、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申请增项专业。
第九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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