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动火许可证
安3-6-6-6
单位名称
××建筑公司
工程名称
××花苑1#房
动火须知
动火部位
基础避雷钢筋焊接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查存。
动火时间
3月10日9时0分至3月16日9时0分
防
火
措
施
1、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遵守“十不烧”原则;
2、操作前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电源线有无破损,各类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品,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有专人进行监护。
焊工姓名
×××
监护人姓名
×××
申请动火人签名:
×××
日期:2004年3月6日
防火负责人签名:
×××(项目防火负责人)
日期:200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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