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西南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第三条本规定中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四条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实训、考察、社会实践等活动有违纪行为的,参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五条对学生的处分,应遵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分适当的原则。第二章处分种类和适用第六条纪律处分的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第七条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轻微不予纪律处分的,由学生所在学院(部、所、中心)给予通报批评。第八条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同时分别给予下列纪律处分:(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处罚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二)被处以行政拘留以下处罚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三)被行政拘留,或者涉嫌犯罪情节轻微被免于起诉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四)被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九条由于身体、精神等疾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纪的,不予处分,但是应当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违纪的,应当给予处分,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饮酒后违纪的,应当给予处分。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处分:(一)违纪后,主动承认错误,有悔改表现的;(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他人违纪行为等立功表现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其他可从轻处分的情形。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一)违纪后,对有关人员无理纠缠、侮辱、威胁或者打击报复的;(二)违纪后,蓄意隐瞒事实或者为调查设置障碍的;(三)多次违纪,或者受处分后再次违纪的;(四)伙同校外人员违纪的;(五)群体性违纪为首的;(六)其他应从重处分的情形。第十二条受处分者,同时给予以下限制:(一)该学年不得评定奖学金、助学金和各种荣誉称号;(二)该学年已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停发或追回该学年奖学金、助学金和取消荣誉称号;(三)取消公派留学、交换学习、保送研究生等资格。第三章违纪行为和处分第一节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行为和处分第十三条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或校园稳定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反对四项基本原则、颠覆国家政权、故意破坏国家安定团结局面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故意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三)故意煽动或传播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四)组织、参与、煽动罢课、聚众闹事,经劝阻不听或造成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五)组织、参与、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经劝阻不听或造成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六)非法书写张贴标语、图案、大

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 文件大小77 KB
  • 时间2019-10-17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