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王山路(富春江路-沿山河南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1、项目名称:育王山路(富春江路-沿山河南路)工程2、项目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4、建设内容:项目西起富春江路,南至沿山河南路,并适当延伸至现状329国道,道路全长约670m,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规划路幅宽度28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车行道、人行道、桥梁、给水管、电力电信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二、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A、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施工期应特别注意防尘问题,避免大风天气施工作业,同时采取洒水及一些防风措施将有效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B、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期混凝土废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以及混凝土保养时排放的废水等,其产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增加了废水收集处理的难度。而在施工场地内,应修建排水沟、沉砂池等配套处理设置,施工废水经收集并沉淀后上清液可回用于工程用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C、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道路施工噪声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加装减震垫、隔声棚等,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尽量将施工时间安排在白天,如有特殊原因夜间需连续施工的,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D、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建筑垃圾废弃物基本上不溶解、不腐烂变质,如处理不当,会影响景观和周围环境的质量。对于这些废物,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弃渣应运往政府指定部门消纳。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A、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汽车尾气所排放的CO、NOx对地面浓度贡献值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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