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LS/T1202-2002前言本标准是在原商业部1991年发布的《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试行)》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代替原商业部1991年发布的《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试行)》。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参加起草单位:南京经济学院、郑州工程学院、国家粮食局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辽宁粮食科学研究所、云南粮油科学研究所、安徽省粮食局、中国粮油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曹毅、李福君、于英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储粮机械通风的功能、分类、技术条件、操作条件和操作与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原粮、油料及非粉类成品粮、半成品粮等储藏过程中的机械通风。注:、规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LS/T1201-2002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7)商储(粮)字第7号《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从而改变粮堆内气体介质的参数,调整粮堆温度、湿度等,达到使粮食安全储藏或改善加工工艺品质的目的。,用q表示,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吨〔m3/()]。,用Q总表示,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用H总表示,单位为帕斯卡(Pa)。,用K表示。4储粮机械通风的功能储粮机械通风的功能包括降温通风、降水通风、调质通风和其他功能通风。:a)在低温季节进行通风降低粮温;b)处理发热粮或高温粮;c)降低机械烘干后粮食温度。,提高储粮稳定性。,向粮堆内通人高湿度的空气,适当调整粮食水分,以改善粮食加工工艺品质。)平衡粮堆温度、湿度,防止或消除水分转移、分层和结露;b)预防高水分粮发热;c)进行环流熏蒸;d)排除粮堆内异味或实施熏蒸后的散气;e)在高温季节排除仓内空间积热。(货位)的整体进行通风。(货位)的局部进行通风。(货位)地坪之下建有固定槽形通风道的通风系统,适用于整体通风。(货位)地坪之上敷设笼形通风道的通风系统,适用于整体通风。-,插人粮堆内进行通风的系统,适用于局部通风或应急通风。,插人粮堆内进行通风的系统,适用于局部通风或应急通风。,应结合粮面揭膜方法或配置导风管,适用于小型房式仓的局部通风或整体通风。,顶端封闭,使气流沿径向流动的通风系统,适用于筒式仓或粮囤通风。,适用于小型粮仓的整体通风。,主要适用于降水通风和粮堆的中、上层发热降温通风。,主要适用于降温通风、调质通风、预防结露通风等。)在粮堆风网中,空气输人端由通风机正压送风,空气输出端由另一台通风机负压吸风,适用于粮层较厚、阻力较大的场合通风;b)在通风过程中,一个通风阶段采用压人式通风,另一阶段采用吸出式通风,适用于粮层较厚或水分不易平衡条件下的通风。,分别与粮堆风网的空气输出端和输人端相联接的循环通风系统,适用于环流熏蒸和谷物冷却机冷却通风。,穿过粮层后排出仓外的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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