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报批稿)三门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一月浙江省三门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项目组织单位:三门县人民政府项目承担单位: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项目组成员:沈万里 李 磊 李文军 朱勇峰 张福平李师子 顾往九 赵 建汤云波 王 涛李奇明 翁 建 李善江 黄 剑 汤兆雄郭星强(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卢兆士 卢为杰 黄勇胜 梅表胜 陈金德(三门县国土资源局)目 录一、总 则 1(一)规划目的、依据 1(二)规划定位 1(三)规划期限、基准年及适用范围 2二、现状与形势 3(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3(二)矿产资源现状 4(三)矿产资源形势 7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11(一)指导思想 11(二)基本原则 11(三)规划目标 13四、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 16(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6(二)地质矿产勘查 16(三)管理措施 17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9(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19(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规划分区 19(三)采矿权设置区划 30(四)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32(五)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33六、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36(一)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36(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38(三)绿色矿山建设 39(四)推动矿业转型升级 40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41(一)总体要求 41(二)新建(在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41(三)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42(四)关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42(五)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42(六)创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机制 43八、规划实施管理 45(一)健全规划管理体系 45(二)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45(三)实施“科技兴矿”战略 46(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6(五)加大执法力度 46(六)加强规划宣传 46九、附 则 48附表:(床):、(KC1)(KC2)(KC3)(KC4)(KC5)(KC6)(KC7)、石材规划开采区(KC8)-洋溪村砖瓦用砂岩、建筑石料、石材规划开采区(KC9)(KC10)(KC11)-大域村建筑石料规划开采区(KC12)(KC13)(KC14)-洋底村-山头郭村建筑石料规划开采区(KC15)规划详图一、总 则(一)规划目的、依据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推进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本县矿业开发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与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经济社会新的发展要求,编制《三门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要求执行;《规划》服从于《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台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三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二)规划定位本《规划》是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三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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