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什么叫竞争?petition)是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竞争往往通过竞赛的形式表现出来,如球赛、卫生评比、数学竞赛等。许多社会现象实质上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竞争。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化和卫生等现象,无不例外。中国《辞海》:竞争就是互争,为了自己的利益与他人争胜。中文语源:《庄子齐物论》:“有竞有争”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竞争?指市场经济活动中从事商业、工业、金融业等经济活动的竞争行为。商业竞争是什么?指商业经济活动中,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相互对立又相互促进的商品经济的总和。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正当竞争的特征:自由竞争平等竞争公平竞争善意竞争良性竞争不正当竞争的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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