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义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及成效 第二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三章土地利用方针与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方针 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第一节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优化 第五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第三节高效利用其他各类农用地 第六章优化与集约配置建设用地 第一节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 第二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三节推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第四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七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构建土地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建设力度 第三节推行土地利用生态模式 第八章土地用途管制与调控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第二节乡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九章土地综合整治安排 第一节积极开展土地整治 第二节推进城乡增减挂钩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发挥土地规划的调控导向作用 第二节健全和强化规划实施行政管理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节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基础建设 第五节扩大规划民主决策与公众参与 第十一章附则 附表附表: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面积指标表附表: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表附表: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表附表:园地规模指标表附表:林地规模指标表附表:牧草地规模指标表附表:耕地规模变化情况表附表: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附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表附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护、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义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五)《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六)《锦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七)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八)《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九)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制图规范;(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第三条规划定位本规划是规划期内义县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第四条规划任务(一)落实市级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任务;(二)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与目标;(三)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四)明确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与规则;(五)确定土地综合整治规模和范围;(六)分解下达乡级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七)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五条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期限为—年,近期目标年为年,远期目标年为年。基期年为年。规划范围为义县行政辖区内义州镇、刘龙台镇、七里河镇、大榆树堡镇、稍户营子镇、九道岭镇、高台子镇、瓦子峪镇、城关满族乡、头道河满族乡、地藏寺满族乡、留龙沟满族乡、前杨乡、白庙子乡、聚粮屯满族乡、张家堡乡、头台满族乡和大定堡满族乡的全部土地。区域面积为公顷。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及成效第六条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到年底,全县农用地面积为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牧草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公顷,其中水域公顷,自然保留地公顷。第七条土地利用特点(一)受地形地貌影响,土地利用空间差异较大。义县土地利用率和开发利用程度在空间上呈现出不同的三大区域,即中部平原地区、西部低山丘陵地区和东部山地丘陵地区,表现为中部平原地区土地利用率和开发利用程度高,西部低山丘陵地区和东部山地丘陵地区土地利用率和开发利用程度低的空间差异。(二)耕地资源相对丰富,宜耕后备资源充足。,占农用地总面积的,耕地为全县最主要的农用地地类;人均耕地面积为公顷,远高于锦州市平均水平。义县荒草地和滩涂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此外,尚有较多可整理、复垦的耕地后备资源,土地整治潜力较大。(三)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置换潜力大。义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大,城镇工矿用地比例小,规划期间可通过整理、复垦农村居民点等农村建设用地,为城镇工矿用地发展创造新的空间。(四)基础设施用地多,交通水利用地增长迅速。义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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