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崇寿镇年度全年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编号:崇采招标人名称: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盖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开标和评标须知 第四章评分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采购合同样本 第六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第七章商务条款 第八章附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慈溪市崇寿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批准,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受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慈溪市崇寿镇年度全年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崇采二、项目名称:慈溪市崇寿镇年度全年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概况:子包采购内容服务期限主要技术需求年度预算慈溪市崇寿镇年度全年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实施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招标人年度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崇寿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同意,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详见招标文件万元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条件:、投标单位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六、采购文件的发售(报名前请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自行注册登记)、投标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栏目按照相应要求先提交报名资料后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慈溪市三北大街号中兴大厦室)获取纸质采购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下午::。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止。八、投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寿镇分中心开标室(崇寿镇政府后四楼会议室)九、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整。十、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寿镇分中心开标室(崇寿镇政府后四楼会议室)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通过本单位的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入以下账户,不收现金。收款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帐号: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地址:慈溪市崇寿镇崇兴街号联系人:陈主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号中兴大厦四楼联系人:胡冲辉陈健联系电话:、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技术协助、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崇寿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踏勘现场和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本次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按元向中标方收取。五、,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开标一览表上的价格应包括货物价格、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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