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docx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站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落实生产安全职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在发生事故后,做到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追究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最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我站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火灾事故、中毒中暑等事故均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1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五)轻微事故,是指未造成人员死亡但造成人员受伤,或者 1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四条 事故报告时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第五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真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第六条 工会、和事故部门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其2他有关部门举报。第二章 事故统计报告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根据《韶关汽车客运东站应急救援预案》中的规定立即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向直接责任人报告,直接责任人向第一责任人报告,内部逐级报告时间应当在 30分钟内。第一责任人应当于 2 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紧急情况时,事故现场人员可以同时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条 所属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一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部位的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十二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3本条适用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安全生

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cengwaifai1314
  • 文件大小26 KB
  • 时间2019-10-24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