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考古学通论导论考古学及其研究对象考古学的定义。1.“考古”一词的来源。 “考古”这一名词,在汉语中出现很早,如北宋时期的学者吕大临就曾著《考古图》(1092)一书,但当时所谓“考古”,仅限于对一些传世的青铜器和石刻等物的搜集和整理,与近代意义上的考古学含义有很大的区别。2.“考古学”一词的来源。 中国近代“考古学”一词,可能是从西文Archaeology一次翻译而来的。Archaeology一词源于希腊语,义为“研究古代之学”,在17和18世纪,一般是指对含有美术价值的古物和古迹的研究,到了19世纪,才泛指对一切古物的研究。。 考古学是根据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的实物资料,来研究人类古代社会历史的一门学科。二、考古学的研究对象。主演对象是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的实物资料。这里指的实物资料,一般应是古代人类有意识加工过的人工制品。如工具、武器、用品等,或是人类修造的房屋、坟墓、城堡等建筑等。若是未经人类加工的自然物,则必须确定其与人类活动有关,或是能够反映人类的活动。如用于修筑房屋用的自然石块和采集渔猎活动所遗留的动植物遗存等,这些也属于考古学研究对象。。 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各种具有可移动性的器物。 遗物一般以器物的原料或用途功能进行分类。如以器物的原料可分为木器、石器、玉器、陶器、骨器等;以用途或功能可分为工具、武器、生活用具、装饰品、艺术品等。。古代人类活动而遗留下来的具有不可移动性的迹象。 遗迹一般依据其功能或用途分类并命名,如储物的窖穴、埋葬死者的墓穴、房屋废弃后的基址、防御性的城墙或壕沟、汲水的井等。一般遗迹中,均包含有数量不等的遗物。这些遗物有些是当时人们无意识地丢弃的,如在废弃的窖穴或壕沟中倾倒的生活垃圾和破损的陶器、工具等。有些则是人们有意识地放入的,如墓葬中的随葬品等。。 古代某一社群居民日常生活、居住范围内遗留的连续分布的遗迹、遗物集合体。 古代遗址大部分是有各种性质、功能不同的房屋及防卫、经济设施等组成的村社聚落或城址的废墟。。代表同一时代的,集中于一定地域的,有一定地方性特征的古代人类遗存共同体。一种考古学文化,一般由若干性质、特征、年代相同的遗址组成,它们应属于古代某一特定的社会集团部落、部落联盟、民族等。三、考古学年代与分期。年代的基本概念相对年代:指遗迹、遗物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以及文化遗存先后时序的年代。如“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和“仰韶文化早期”、“商代后期”。 断定相对年代主要依靠考古地层学和类型学的方法。绝对年代:指遗迹、遗物做成的具体时间。 断定绝对年代的方法,在历史时期的考古学领域,主要依靠文献记载、年历学和各种有纪年文字的遗物;在没有文字记载的史前时期,则主要依赖于现代科学技术中的测年技术与方法。分期方法。二分法:以文字记载的有无为标志,将人类文化史分为“史前时期”和“历史时期”两大发展阶段的分期法。三分法:1819年,丹麦皇家博物馆馆长汤姆森(Thomsen,1788---1865)依据馆藏古物的分类,提出欧洲史前文化发展的三个阶段,被称为“三期说”: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六分法:三分法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分:旧石器时代(英。)——中石器时代(英。)——新石器时代(英。)——铜石并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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