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泉学区突发事件处置与应急预案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学区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安定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处置与应急预案》结合我学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第二条:树立“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思想,在学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应对。二、适用范围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学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第四条: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在我学区各学校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伤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的,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校舍倒塌、地震、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死亡或重大伤害、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严重闹事、停课等群体性事件,校园内重大治安案件等。第五条: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性突发事件:无人员伤亡的校园小范围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无生命危险的伤害;校园内发生10人以下症状不严重的食物中毒;学校发生小范围的常见传染病;其他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校舍倒塌;学校发生造成人员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事件;校园内发生症状严重的师生中毒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事件;学校发生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或发生较大范围的传染病;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校舍倒塌或校园火灾;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死亡的事件;校园内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30人以上的中毒事件;学校发生较大数量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三、组织管理第六条:学区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按照本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即能迅速、有序启动应急预案。各学校也要同时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迅速、有序地开展自救并上报学区。第七条:在每学期进行一到二次应急预案的演练与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四、突发事件的报告第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区报告,学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工作进展和下一步打算等。重大突发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报告受理单位:学校各有关部门、班级或当事人先向学校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区报告,学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第九条: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将本次事件的整体情况、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学区。五、突发事件的处理第十条:突发事件的处理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各方面(110、120、122、119等)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底程度。第十一条: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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