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XRGF- - -2017 -新日产品销售框架合同第 1 页 共 7 页 2017 年度 范本编码:XRGF-FB-2015003甲 方:乙 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17 年 月 日第 2 页 共 7 页 2017 年度 范本编码:XRGF-FB-2015003地区/州/盟区/县/县级市/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区域市场,扩大新日产品(电动车及电动摩托车)市场占有率,就乙方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总则本合同为框架合同属于《销售合同书一般条款》的子协议。本合同及《销售合同书一般条款》组成甲、乙双方之间唯一的、完整的合同。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放弃均须有书面记录,并且有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二、甲方授权乙方销售时限如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针对 2017 年的新经销商,该期限中前三个月为甲方授予乙方销售产品的试销期。三、销售区域及时限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区域如下:( )直辖市/省/自治区:四、乙方承诺在约定时内完成以下各项目标及对本项内其它内容的完整确认1、 2017 年保底销量目标 辆,月度分解如下(单位:辆):2016 年合计1 月份2 月份3 月份4 月份5 月份6 月份7 月份8 月份9 月份10 月份11 月份12 月份第 3 页 共 7 页 2017 年度 范本编码:XRGF-FB-2015003 2、直营销售平台建设目标: 直营零售专卖店/店中店(大卖场和商超系统,下同)/俱乐部/线下体验店建设家,合计经营面积 平方米。 独立售后服务中心建设 家,建设面积不低于直营销售平台建设面积的30%,合计经营面积 平方米。 以上直营销售平台建设目标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月起 3 个月内。3、 分销专卖店/加盟专卖店/联营专卖店/店中店建设 家,合计经营面积平方米;授权销售区域有县/乡镇数量 个,分销网络覆盖率达到 % 以上分销平台建设目标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月起 4 个月内。4、2017 年主推新品出样目标以甲方阶段性公布的“A 级主推新品推广任务书”为准,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少于 8款。五、针对第四项的各项目标完成甲方将给予相关标准资源支持,并遵循以下资源支持原则:双方基于第四项的各项目标进行有考核要求的对应资源支持;无目标设定的,视同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对应资源支持;各项目标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停止对应资源支持;乙方提交的针对第四条第 2 款-第 3 款项目标完成复核所需验收/申报资料如存在虚假内容,一经核实,取消本年度内所有支持,已核销的支持费用甲方保留扣回的权利。六、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第四条第 1 款-第 3 款项相关目标的(其中第 1款项目标完成复核以乙方从甲方实际提货为准;第 2 款-第 3 款项目标完成复核以甲方书第 4 页 共 7 页 2017 年度 范本编码:XRGF-FB-2015003面确认为准),先界定为乙方因市场竞争环境变化导致的客观异常状态,甲方将向乙方下达执行周期为 30 天以内的“
新日电动车销售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