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rfürdenpersönlichenfürStudien,Forschung,zukommerziellenZweckenverwendetwerden三台县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BOT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强三台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在美化市容、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三台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2007年县政府5号令)、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BOT项目招商方案〉的通知》(三府办函〔2011〕6号)和《三台县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BOT项目投标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存在的问题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数量较多,精品较少,一大批城市灯箱、公交站台等广告设施需要更新换代;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滞后,布局不合理,与城市功能分区不协调,非法设置、不规范设置的现象较为严重;在户外广告经营使用中,政府长期未获得收益;户外广告设施的材质和工艺水平不高,支架生锈、腐蚀,结构失稳,过期未用的残留物未得到及时清除等,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二、户外广告经营的总体思路、设置原则和总体规划(一)总体思路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监督”的方针,以城区街道升级为契机,推动户外广告从无序设置向统一规划转变,从多头管理向统一管理转变,从分散建设向统一建设转变,从单一广告美化向街面整体美化、亮化转变,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维护。(二)设置原则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坚持七大原则,即:坚持科学合理、统一规划,提升城市品位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和户外广告设置市场化的有偿使用原则;坚持节能环保、减量化的原则;坚持保护投资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政府收益不流失原则;坚持市容环境优先,深化日常监督管理原则;坚持广告设置行政许可审批原则;坚持公益广告设置优先和优惠使用原则。(三)总体规划将县城建成区的户外广告分为“五个片区”进行控制性设置规划。五大片区为:潼川片区(新西门,老西门,东门,南门围合的古城范围),北坝片区(东河路以北,梓州大桥,新渡口大桥范围),梓锦新城片区(三射路,南河路,西干道围合的范围),工业园区(青东坝、南寺坝、黄家坝等工业集中区),城市新区(东塔、新德、柳林坝、潼川中小企业集中区、凤凰山旅游开发区等)。县城户外广告控制规划明确分为禁设区、限设区和许设区,严控主干线、重点景观带、广场、人行立交桥、公路延伸区和城市出口区域。(四)新增设户外广告的必备条件1、要与环境相协调。城市户外广告必须要与城市的业态特征、建筑风格、文化底蕴等相协调。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店招要与城市环境、建筑风格相协调,根据不同路段、不同区域、不同功能、不同建筑特色,做到“一街一景”。关于老西街等古城区域街道,要对灯杆、路牌、店招、交通栏杆、建筑外墙等,用色彩、造型来营造古城文化气氛。2、要注重档次提升。户外广告要在造型、材质、工艺档次、日常维护上把关,运用发达城市的经验,做到时尚美观、干净整洁,塑造高品位的城市形象,在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时,必须同时上报规格、材质、造型、照明方式和现场效果图等资料。3、要坚持减量化原则。一是取消新西街、正北街、上东街、下东街、上南街、下南街、喜洋洋广场、酪香路、银杏路、解放街等街道的灯杆广告180个;二是取消除学校周围,车站、广场等公共区域外的公用电话亭,对保留区域内的电话亭及时整改维护,确保干净整洁和正常使用;三是取消迎宾广场、佳琪广场、喜洋洋广场内的各类灯箱(临街的除外)导视牌等16个;四是取缔城市出入口影响城市形象的面积不足80㎡的单立柱和面积大于200㎡的钢结构和墙体广告牌;五是规划中未建成的城市新区,户外广告另行规划。4、要合理控制密度。同类型的广告设施,设置间隔必须合理,如西干道跨街广告牌的设置间隔不应低于1000米,单立柱的间隔不应低于300—500米,城区主要街道灯箱设置间隔不应低于30—50米。5、要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为确保公共交通秩序、维护公共安全,户外广告牌应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设计制作。超过30米宽的街道不得使用全跨景观龙门架,,以确保货车通行。总高低于10米的灯杆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十字路口10米内不得设置灯箱广告,公交站亭顶棚外沿在人行道堡坎20cm以内,确保行人和行车安全。大型广告牌由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完工时,组织相关单位监理验收。户外广告设施应由发布单位定期保养维护。6、要坚持户外广告有偿使用原则。要创新城市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制,引进民间机构参与户外广告的规划和管理,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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