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卫科教字〔2012〕7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乡村医生培训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 现将《济宁市乡村医生培训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县市区、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卫生科教乡村培训规划通知济宁市卫生局办公室2012年4月23日印发济宁市乡村医生培训规划(2011-2020年)为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加强村级卫生技术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为重点,坚持实用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推进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乡村卫生人才智力保障。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97%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者达到20%以上,执业(助理)医师比例大幅度提高。各县市区建立乡村医生定期在岗培训制度,培训率达到96%以上。县市区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低于60学时(或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大部分乡村医生通过接受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实际技能和技术水平,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完善培训组织管理体系,将乡村医生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纳入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卫生教育资源和现代信息化管理技术,整体推进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工作。 (二)强化技能,注重实效。构建以强化技能与技术为核心,以更新医学知识为目的,以培训项目为载体的乡村医生教育培训体系。注重培训过程,讲求培训实效,逐步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三)按需施教,形式多样。坚持以服务需求为向导,围绕乡村医生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医疗服务的岗位职责要求,设置培训内容,构建适合乡村医生岗位实际需求的模块化、系列化、递进式的培训教学内容体系。四、培训内容与时间要求结合乡村医生工作实际,围绕乡村医生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医疗服务的岗位职责要求,确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卫生政策与法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临床基本技能、急诊急救技术、合理用药知识、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等模块,每个模块设定一系列培训项目,分年度推进。按照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时间确定年度培训计划。五、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结合实际,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对乡村医生分期分批培训,可根据乡村医生现有的业务水平,采取专项培训、就近培训、对口帮扶和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二)加强乡村医生培训体系及培训机构建设。建立并完善以市、市级培训机构为指导,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为主体的乡村医生培训体系,明确各级机构职责。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改善教学设施和环境,更好地满足乡村医生培训的教学要求。(三)提高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质量。严格执行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制度,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内容、统一考核。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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