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划分标准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操作指引(讨论稿1、,从而有效地预防洗钱、恐怖融资活动,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维护天津金融秩序。、法规和人民银行规范性文件制定:(1《中华人民共和令第56号;(2《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3《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4《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5《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6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2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3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4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1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操作指引建立健全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或操作规程,并定期审核,确保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且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金融机构应确保所有职员都对本操作指引的内容有所理解,目的是培养职员的认知及警觉性,以预防洗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金融机构应利用最新的科学技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反洗钱工作目标的实现。2、(1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包括:开立账户、设立保险箱、贷款授信、开立保函、受托理财、申领银行卡等;(2进行超过规定金额(均包含本数的交易时,如: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费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财产保险合同,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时;在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如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3跨境汇兑;(4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为客户提供非柜台方式的服务时;(5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6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7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8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9金融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10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1识别客户的身份,即知道该个人或法律实体是谁。识别客户身份应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a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b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2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时,应当登记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在汇兑凭证或者相关信息系统中留存上述信息,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等信息。汇款人没有在本金融机构开户,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交易的可跟踪稽核。境外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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