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构造要求 1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⑴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②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和搭接都有相应得规定。 ⑵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格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布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L为横向水平杆跨度),且不应大于500mm。 ②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③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亦不应小于180mm。 ⑶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亦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②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撑杆可靠地固定。 2立杆 ⑴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⑵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⑶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⑷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满足规范要求。 ⑸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距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②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连墙件 ⑴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宜靠近主节点布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②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③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布置; ④一字形、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大于4m(2步)。 ⑵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⑶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⑷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②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⑸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斜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⑹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4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⑴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⑵剪刀撑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 剪刀撑斜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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