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红综治委发[2009]8号关于取缔非法经营棋牌活动室工作方案 近一个时期以来,在部分社区的居民区内出现了许多非法经营棋牌活动室的场所,这些活动室不具备经营条件,不符合经营要求,均未经过体育、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审查批准。不但存在诸多治安、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秩序,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一些参与棋牌活动的人员以此为据点,暗中从事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区的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对非法经营的棋牌活动室予以取缔,具体方案安排如下:一、工作原则 坚持分类治理、部门联动、依靠群众的原则,对全区非法经营的棋牌活动室进行取缔,坚决杜绝赌博、变相赌博等违法行为和扰民现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建立打击和防范违法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作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露头就打、随时清理,防止出现反弹;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形成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区取缔非法经营棋牌活动室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宋力夫(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副组长:徐宝东(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张国战(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亚飞(区体育局局长)包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郭立文(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大江(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张虹霞(区消防大队副队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主任徐宝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工作,分调查摸底、自行清理;集中督查整治,检查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为一个月。 (一)调查摸底、自行清理阶段。从2009年12月3日至12月9日。本次行动以镇、街辖区为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委主任牵头,辖区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工商所所长组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的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和全区要求,采取有效方式,认真开展对本辖区营业性棋牌室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和取缔,并将具体情况上报区综治办。向正在营业的无证棋牌室发放由区综治委制发的公告,责成经营者自行停业,并做好经营者的思想工作。对不自行关闭的,由各镇、街道整治工作小组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运用行政执法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大张旗鼓地宣传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发动人民群众自觉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二)集中督查治理阶段。2009年12月10日至12月25日。区取缔非法经营棋牌活动室领导小组组成督查组,对第一阶段工作集中督查。收集有关群众举报线索,对非法经营的棋牌活动室进行重点查处取缔。对第一阶段工作中,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的辖区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检查验收总结阶段。从12月28日至31日,各镇、街道办事处、文体、公安、司法、消防、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书面的形式,对此次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区综治办,区综治办会同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分析评估后,向区委、政府做出专题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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