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作者:————————————————————————————————日期: 关于定安县200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定安县教育局 定安县人事劳动保障局 定安县编委办关于定安县200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为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力量,根据县编委会批复精神,我县拟招聘32名初中教师和99名小学教师补充边远空编的学校和中学部分空岗的学科,进一步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和学科教师的合理配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原则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竞争、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合同管理”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二、招聘岗位及人数1、招聘初中教师岗位表(附表)2、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附表)三、应聘条件1、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后出生)。3、初中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4、小学教师须具有中师毕业以上学历(含中师)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属定安初中生源,于2000年前考入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含大专班,下同)的普师、幼儿教育等专业和2002年前考入中等师范学校的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思想品德、科学教育等专业并属计划内分配的师范类毕业生,且毕业后派遣到定安县教育局报到备案尚未安排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5、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经体检符合师范院校招生标准。6、服从我县的工作安排。四、应聘办法1、报名。有意者将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婚育证书等),个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相片2张,于2008年8月3日前本人直接到定安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审核。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按本人所学专业对应报考岗位。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属中师普师专业毕业生只限于选报语文或数学岗位;师范五年制小教文科专业毕业生只限于选报初中语文或小学语文一个岗位;师范五年制小教理科专业毕业生只限于选报初中数学或小学数学一个岗位;品德社会教育专业可选报对应一个岗位。中师毕业后,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只限选报相应的一个岗位。3、材料经初审通过后,通知笔试。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4、按应聘岗位及考试成绩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①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应聘岗位报考人数在3人以下(含3人)的,全部参加试教。应聘岗位报考人数在3人以上的,按1:2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确定参加试教名单。②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按应聘岗位与考生笔试分数1:2的比例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确定参加试教名单;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幼儿教育和品德与社会学科按应聘岗位与考生笔试分数1:3的比例划定入围分数,确定参加试教名单。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幼儿教育和品德与社会学科报考人数未达到此比例的,全部参加试教。五、工作待遇1、经招聘录用,先试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转为正式公办教师;在职教师给予办理调入手续。2、工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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