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晨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学生社团活动规程(一)在活动前两周联系学生社团分管主席,审批活动策划,分管主席同意活动开展后,提前一周开始申请活动;(二)在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下载、打印“四川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和“四川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监察评分表”后准备好活动策划及其它相关资料,如海报(纸质或电子档)等,开始进行活动申请;(三)事先联系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在指导老师同意活动开展后进行签字盖章;准备好上述资料到学生社团挂靠单位签字盖章;?(四)学生社团分管主席签字后,学生社团准备好上述资料到江安校区社团联办公室盖章,同时办公室和监察部记录活动并签字;?(五)准备好上述资料到团委指导老师办公室,团委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活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必须做到手续(包括老师签字,公章加盖)齐全,并有负责人的情况下举行,在活动的前期,中期及后期的过程中需要做到的一些细节和工作都应该做全。)具体事项:学生社团举办讲座,报告会须遵守下列规定:(特别注意:若主讲人为校外人士,须附其简历,将交由校团委老师,书记签字,盖章),审核记录后方可举行;,提前三天到社室登记地点,以便社团联监察部派人检查和监督;,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材料送交到社团联办公室,以供活动备份; ,学校备案后方可举行。?(八)学生社团举办社会实践、考察等大型校外活动须遵守下列规定:?,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活动申请须先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签字,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指导学院签字(盖章)后,由社团联复核签字,再经校团委、学工部审批、盖章; ,由校团委监督学生社团购买集体保险,并与每位活动参加者个人签订《安全负责协议书》;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活动,所有参加者必须持有家长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方可进行; ; ,学生社团须及时将详细活动总结,财务报告以及活动安全报告交至社团联办公室。生社团申请活动场地及使用规定(一)学生社团在青春广场使用展板,悬挂横幅,需要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填写内容务必详实,准确,由社团联值班人员登记活动,社团联审核并签字,校团委老师,书记审批,最后经江安校区管委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培训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