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整治方案.doc:..石景山分局2010年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整顿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代理人、商标代理组织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确保辖区商标注册代理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按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工商发【2010]23号)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 专项整顿时间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5月15日。二、 组织机构石景山分局将成立“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局长宋庆春;成员单位:商广科、企监科及各工商所;办公室设立在商广科。三、 工作目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商标代理组织信息数据库,做到监督有序、管理有据。综合运用法律法规,集中整治商标代理市场,严厉查处商标代理企业的违法行为。四、 工作安排(一)数据核对阶段:(3月8H—3月15日)与登记科、企监科核对辖区商标代理组织的数量,做到应整治的企业数量准确无误。同时召开各工商所所长会,部署整治工作,做到上下协调,步调一致。(二) 法规宣传阶段:(3月16日一3月25日)组织召开辖区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整顿工作会,宣传《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广告法》等相关法规,部署整治工作。利用填写《情况调查表》的形式让企业自查自纠找问题,使企业通过学习、自查规范经营行为。(三) 数据收集阶段:(3月26日一4月5日)收集辖区商标代理组织的《情况调查表》,对商标代理组织数量、从业人员数量、商标代理业务的数量、代理机构被吊销和注销的情况、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等进行详细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 整治查处阶段:(4月6日-一5月5日)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合同法》、《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和企业登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托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逐户细致的排查、核对工作,利用互联网对辖区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逐户浏览梳理检查,重点排查以下违法问题:1、 商标代理组织存在违反企业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2、 未在国家商标局备案,开展商标代理业务;3、 以夸大、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委托人;4、 诽谤其他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或者以回扣及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5、 申请开办业务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6、 伪造、变造法律文件;7、 以欺诈手段骗取委托人钱财;8、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委托义务,损害委托人利益;9、 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仍然接受委托;10、 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没有问题的企业及时与企监科沟通,及时开通年检通道,确保企业通过年检。(五)、总结上报阶段:(5月6日一5月15日)汇总阶段性整治情况,分析辖区商标代理市场现状,为下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提供重要依据。完成整治总结并及时上报市局。五、工作要求1、 整治成员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科所联动,整治工作不得流于形式,做好落实工作。2、 要加大对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3、 要主动加强与商标代理组织的联系,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听取商标代理组织对工商部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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