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作为二度创作,音乐表演的创造性是其艺术魅力之所在。对于审美评价主体来说,只有这种创造性符合情理范围,该音乐表演才能被视为是合理的。表演创造合理性的研究不仅是音乐表演理论中的重要话题,而且对于音乐评论以及表演实践来说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因此,本文选取了巴赫《恰空舞曲》的四个音响版本,对各版本时间范围和力度范围的合理性进行探究。本研究采用客观的声学测量方法对四个音响版本的声学参数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客观依据,通过音乐作品的文本诠释以及审美主体的心理体验分析,进一步论证四个音响版本表演创造的合理性。研究表明,四个音响版本的表演创造都处于审美主体的生理心理和认识理解所能接受的范围之内,审美主体可以从乐谱或者该作品的相关史学资料中找到相应的文本依据。可以说,四个音响版本的表演创造都具有合理性。关键词:《恰空舞曲》;版本比较;表演创造;合理性;速度:力度摘要
福建师范大学周临舒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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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摘·: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表演创造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审美评价的结果,而表演创造的情理范围则决定了音乐表演处于情理范围与否。本文以音乐表演创造的合理性为论述中心,选取了海菲兹、谢林、格鲁米欧以及克莱默四人所演奏的巴赫《恰空舞曲》录音作为分析对象,对四个音响版本在时间和力度两个方面表演创造的合理性进行研究。在第一章中,本文采用声学分析方法考察了四个音响版本的时间范围,并以此为客观依据,通过音乐作品的文本诠释以及审美主体的心理体验分析,对四个音响版本的基本演奏速度和弹性速度处理的合理性进行判断。《恰空舞曲》历史背景资料的分析表明,该作品的演奏速度必须符合“很缓慢”或“中速偏慢”的演奏速度,从现代速度表情术语来看,基本的演奏速度必须处于庄板列邪之间。声学参数显示,各版本的基本速度处于每分钟至拍之间,相当于柔板到小广板乃俣龋冉戏细米髌防贩绺癖泶锏男枰!同时这个速度能够满足人们听知觉把握对象的需要,使听众可以完整而连贯地把握该作品的音乐结构。此外,四个音响版本中均存在弹性速度的演奏。事实上,弹性速度的演奏手法有着悠久的历史,它们或是出于演奏家们的巧妙设计,或是出于情不自禁的音乐表达的需要,尽管各个版本中弹性速度的使用存在很大差异,但它们都不同程度地体现出乐谱中音高节奏组合的运动发展。无论是乐曲演奏的基本速度或是弹性速度,它们都在一定的范围内不断地发生变化。在本文中,速度变化的合理性通过两个方面的分析来进行,一是通过分析四个版本处理速度变化的共同点,二是通过比较四个音响版本对同一变奏的基本速度处理。研究表明,各种变化的处理有的来源于乐曲中各部分的音乐组织结构的差异,也有的是基于演奏者对于音乐组织结构发展运动的不同理解,但它们都体现出乐谱的种种暗示。在第二章中,本文以力度范围的合理性为论述中心,对各版本在力度逻辑性安排和力度变化幅度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从力度逻辑安排来看,根据声学分析得出的数据,各版本的整体力度虽然丰富多变,但总体上都处于横向平稳进行的状态,说明整体力度比较统一。而且各版本在乐曲主要段落的力度发展趋势上比较相似,总矿’妯
体力度变化规律存在一定的共同性。但是,从局部的力度逻辑安排来看,我们发现各版本的演奏处理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同的力度处理有其各自的文本依据,给审美主体带来微妙多变的情绪感受。由于人们对音乐作品的认识都主要是根据对音乐文本的理解而获得的,因此只要各种处理不脱离音乐文本的要求,也就不会违背人们听知觉的自然属性需要,而各种丰富多彩的逻辑线条则能极大地满足人们的听觉需求。各版本在总体力度幅度上相差不大,平均力度范围均处于..之间,平均音强均在左右,这个力度幅度对于人的听知觉来说是十分适宜的,符合人们对于巴赫作品“有节制的力度风格囊G蟆AΧ确段У暮侠硇圆⒉辉谟是否进行了复古或原样再现,而在于是否符合了音乐作品内涵的表现需要。更何况,巴洛克时期制作的提琴已经拥有较为完善的力度和音色表现力,具有在大演奏厅中演奏协奏曲的音响传送力。从力度变化幅度的高低位置来看,虽然各演奏版本的平均力度最大值与最小值所处的变奏位置不同,但各个版本在变奏、中都使用了较强的演奏,在变奏、、中都使用了较弱力度的演奏,而力度的极端值位置不同并不代表他们在理解上的冲突与矛盾。除了这几个变奏以外,各版本在其他交奏位置的宏观力度选择也存在着一些差异,这些差异直接造成了各个版本在力度幅度位置的不同。尽管不同演奏家在力度处理过程中强调的侧重点不同,但各版本力度幅度的位置是与各版本相应的力度逻辑安排相吻合的,符合各自的合理性。在结语部分,本文在总结以上论述的基础上,从接受者的角度论述不同的演奏处理对审美主体情绪体验的影响,以及审美评价结果对表演创造所提出的要求。针对这四个较为
巴赫《恰空舞曲》四个音响版本表演创造的合理性初探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