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建(构)筑物外墙面、顶部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及围墙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2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的灯杆、电杆、电话亭、阅报栏、画廊、自动售货机、自行车棚等公共设施上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3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直接在地面安装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包括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及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4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移动交通工具或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车辆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船舶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及空中移动户外广告设施。(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1建(构)筑物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日照间距的规定,不得妨碍相邻居住建筑的日照,凸出屋面的广告设施高度应计入计算日照系数的建筑高度。2户外广告设施水平投映面积之和宜小于建(构)筑物屋顶建筑面积的1/8。户外广告设施外表面不得超出母体建(构)筑物屋顶四周边线。不得破坏天际线的完整和连续性。3户外广告设施底部构架高度不宜大于1m。底部构架以上的构架不得裸露,并应采用与建筑物色彩相协调的材料予以遮挡。4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宜采用镂空面板,不得对建(构)筑物结构构成威胁,设置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建(构)筑物应有建筑安全检测机构进行建筑结构安全检测。1户外广告设施宽度应与墙面相协调,四周不得超出墙面外轮廓线。,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2贴附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多层建筑墙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墙面。单个广告面积(除广告幕布外)在商业区域内宜小于100㎡,商业区域外宜小于50㎡;建(构)筑物同一面墙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宜大于该墙面积的30%。3高层建筑主楼墙面宜设置镂空文字及图案等形式为展示体的户外广告设施。4广告设施严禁遮挡窗口,且不得影响建筑物主体的整体造型。1仅限设置在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中的宜设区。2广告设施的高度与宽度比例为6:1至8︰1之间。3广告设施的高度不得超出屋顶高度。4广告设施的厚度应≤。5广告设施底部离地面的净空高度应≥。6广告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7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在多层建筑墙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墙面,自建筑物±。8相邻广告垂直间距不得小于建筑开间或6m。9在同一建筑物上设置的户外广告,其规格应大致保持一致。(块)。,。3广告牌面(单面)面积应≤㎡。4不得有碍乘客观看站牌,不得影响人流交通的顺畅安全和道路视觉的通透,不得在来车方向设置广告,不得超出候车亭外轮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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