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关于印发《滨州市2014年“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旅游局:省旅游局确定从现在起至11月,组织全省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游汽车公司开展第四届(2014年度)“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市旅游局制定《滨州市2014年“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联系人:李晔马艳联系电话:3161120邮箱:bzlyzj@附件:1、滨州市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2、 第四届“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推荐名单3、 “诚信旅游示范单位”考核标准及打分表2014年4月17日滨州市2014年“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旅游企业诚信建设,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完善诚信旅游体系,根据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结合全市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引导旅游企业积极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切实解决旅游企业诚信缺失,依法经营意识不强,服务不规范等游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大力推进“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市旅游行业营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发展氛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旅游局决定成立"滨州市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旅游局局长王景辉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杨海霞同志任副组长。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具体负责全市"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各县(区)旅游局也要设立领导机构,在市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组织、指导旅游企业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三、 创建方式各县(区)旅游局按照《诚信旅游示范单位考核标准及打分表》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可在市旅游政务网下载电子版),积极组织并指导旅游企业填报“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申报材料,对申报“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的旅游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向市旅游局推荐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市旅游局根据县(区)旅游局推荐情况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初审检查,根据初审检查结果向省旅游局推荐“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最终由省旅游局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名单。四、 进度安排(一) 动员部署阶段(现在起至5月100):各县(区)旅游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造势,充分动员旅游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创建“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活动。(二) 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至8月31日):各县(区)旅游局指导本辖区旅游企业按照《考核标准》要求,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查找诚信经营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措施,开展自查自纠;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深入一线对旅游企业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各县(区)旅游局于8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县区局公章)及《考核打分表》报市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办公室。(三) 初审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0):根据各县(区)旅游局推荐情况,市旅游局对相关旅游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对照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听汇报、查档案、看现场等形式,对各县(区)推荐旅游企业全面开展现场检查。根据初审检查情况向省旅游局推荐滨州市“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四) 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一11月):省旅游局对推荐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名单,进行社会公示,颁发标牌(已获得诚信旅游企业称号的不再颁发标牌),命名表彰。五、工作要求(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旅游局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正确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要迅速抽调骨干力量成立领导机构,扎实推进“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二)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媒体及时宣传工作成效,宣传旅游政策法规,宣传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及时曝光违法违规案例,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三)严格^关,确保质量。各县(区)旅游局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评选工作,总得分率不到85%的企业不予推荐。要确保评选出的“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在诚信经营、安全生产、规范服务以及坚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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