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二、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三、公益性捐赠扣除政策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一)社会组织的范围:我国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为: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社会团体是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成立的,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的性质和任务,可以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四类。基金会,是指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登记成立的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范围法律形式上认可的非营利组织是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或个体)三种形式。通常是指介于政府与营利性企业之间,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独立组织。它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单位,它在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扶贫发展及慈善救济等领域为社会公益提供服务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免税组织的界定并非总是清晰的,不过对免税组织的根本判断原则是它们必须促进于公共利益。同时,对免税组织的相应监管制度非常重要,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管措施,就无法避免免税成为逃税的途径,而真正的公益组织反而受到公信力的损害。综上所述:1、社会团体不等同于非营利组织;2、社会团体不等同于税收上的非营利组织;3、税收上的非营利组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捐赠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以及其它税种的优惠。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三)有关税收管理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一套与社会团体有关的税收管理制度。对社会团体的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纳税救济,都与企业相同,并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来组织实施。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主要体现在下列法规规章文件中: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5月1日已经全面增值税)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一)税务登记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社会团体只要有应纳税行为就视为发生了纳税义务,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没有应税行为不用办理税务登记单独发放扣缴税款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免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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