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行为及数据安全管理操作办法管理安全操作上网行为管理数据安全管理.doc:..上网行为及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建立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综合信息管理的网络支撑环境,其目的是实现公司各部门电脑互联、支持信息资源共享,与互联网联接,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条信息部负责公司信息化规划,承担公司信息硬件及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对集团公司内各公司、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是集团公司计算机及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第三条集团公司内各计算机上网及数据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逐级建立计算机管理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第四条木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公司、部门全体员工。第二章计算机上网行为管理第五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第六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不在公司网络上进行任何下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第七条公司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有义务向管理部门报告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第八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第九条上网时,禁止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禁止浏览色情、反动网页。浏览信息时,不要随便下载网页的信息,特别是不要随便打开不明来历的邮件及附件,以免网上病毒入侵。禁止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网上活动。第十条为节约通讯费用,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工作效率,原则上每台计算机允许使用一个QQ或MSN通讯帐号,但申请使用的通讯帐号须报信息部备案。备案后的通讯帐号只可用于工作,不允许私聊及收发与工作无关内容。第十一条为防止员工沉迷丁网络、占用网络带宽、影响其他人上网以及电脑感染病毒、网络无法正常运行,集团公司将对各种上网行为和数据文档进行控制与记录。第十二条为保证公司员工合理使用计算机与网络等公司资产,公司有权通过对员工计算机的上网行为与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包括实时记录公司网内计算机所有收发的邮件、浏览的网页以及上传下载文件,对公司员T的聊天行为进地监控和管理,限制、阻断公司员丁访问指定网络资源或网络协议等等。第十三条为使公司员工合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更好地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集团公司内所有员工计算机(高管除外)在初始上网时都默认为只可访问公司内部系统、网站,其他各类综合网站、BBS论坛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将全部禁止访问。特殊需求的,可按时间段申请无限制上网。第十四条特殊需求的,可按时间段申请无限制上网。由计算机责任人填写《无限制上网申请表》(附件一),对申请无限制上网理由进行说明,经部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签批后,报信息部信息管理员办理开通手续,同时需向信息主任进行报备。第十五条本着“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计算机责任人发生交接时,需由信息部信息管理员对交接进行监督,并对该计算机进行清理、检查。第十六条为保证公司信息安全,避免公司信息泄露,私人计算机(含笔记本)原则上不允许带到公司内部使用或私自连接公司网络,若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报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信息部备案。第十七条为保证员工有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中,员工宿舍原则上不予牵网线,若确因工作需要在宿舍使用公司网络,必须办理中请手续。第三章数据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具备必要的防黑客攻击、防病毒以及过滤有害信息等安全技术措施。通过网络传送的程序或信息,必须经过安全检测,方可使用。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病毒防范意识,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预防、检测、清除工作,及时升级防病毒系统,定期进行病毒的查杀,发现病毒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防止各类针对网络的攻击,保证数据安全。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计算机管理的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各类应用系统的使用必须实行用户身份验证,对自己的帐号负责。同时信息部对各信息系统的服务器(硬盘录像机)加设口令,严禁使用系统默认超级管理员用户或简单口令。各操作人员应注意自己用户名和口令的保密,并定期或不定期修改口令。如出现他人借用或盗用本人帐号引起不良后果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二十条信息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用户实行集中管理,对用户按职能分组管理,设定用户访问权限,严禁跨岗位越权操作;严防非法用户或非授权用户对非授权服务、数据及文件的访问、使用和修改等。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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