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对太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新闻发布稿)今年6月以来,我厅执法人员会同太原环保局有关执法人员对太原市城区内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执法检查。期间,共检查房地产项目168家,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房地产建设项目能够自觉履行环保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方对垃圾清运、道路喷洒、车体覆盖等工作执行的比较到位,但也发现目前太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甚至有少数项目开发单位拒绝或不配合检查。在我厅抽查的41家房地产项目中,有11个项目在未取得环评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占被检查总数的25%。二是部分房地产项目供热、供气以及排污管网不能够及时与城市管网并网,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隐患。检查发现半数以上的在建房地产项目供热、供气以及污水管网均无法与现有城市集中供热、供气以及污水管网相连,有的项目已进入建设末期,但仍未找到合适的热源或未能与供热公司签订供热协议。三是部分房地产项目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同步建设中水处理系统,少数投运的项目未及时进行验收。在我队抽查的41家房地产项目中,绝大多数项目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同步建设中水处理系统,生活废水均直接(或拟投运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但造成水资源浪费,而且易造成污染。四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房地产开发进度不协调,环境保护措施难以落实。太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一些规划内的新增热源厂、污水处理厂、道路管网建设迟迟没有开工,有的开工后进展缓慢,新建房地产项目在供热、供气及污水排放等方面难以和城市公共设施接轨,为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带来诸多难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厅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已依法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房地产项目实施立案处罚;二是建议太原市政府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以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供热、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各项工程顺利实施;三是责成太原市环保部门进一步理顺监管体系,强化对房地产行业的环境监管。同时,建议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全社会环保意识,通过新闻媒体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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