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分析管理规定依据ISO/TS16949:2002标准编制文件编号:-73编制: 日期:审核: 日期:批准: 日期:2006-03-01发布 2006-03--73修改码A/0页码1/2 1 目的对使用的产品失效进行分析,采取并监控纠正措施的实施。避免不合格,消除不合格的重复发生,并转换到持续改进过程中去。2 适用范围适用于使用中的产品失效分析。3 :产品丧失功能的现象。:分析产品失效原因,研究采取补救和预防措施的技术活动和管理活动。4 ,出具分析结论,制定并监控纠正措施的实施。,负责日常工作。、分析技术支持。技检部对售后服务人员委托的失效产品作相应的检验,并出具检验分析报告。5 、供销部、生产部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产品失效分析小组由供销部经理负责。,负责失效产品问题的日常处理工作。。,可申请由获得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鉴定裁决。,其它部门接到的信息,应通知供销部。,应24小时内答复用户,必要时服务人员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失效产品状态,判断失效性质,特别是相关件损坏状况。,相关零件的失效情况及使用状况等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尽量现场做出处理。不能现场处理者,要向用户说明情况,返厂后及时向供销部经理汇报处理。,需带回厂分析研究。无法带回的相关零件及有关现象,应详细记录(双方签字认可)或拍照,以便进一步分析研究。,服务人员回厂后除向有关领导汇报外,并将处理意见存档,作为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依据。,但索赔金额有分歧无法解决时,应回厂后向供销部经理汇报研究解决。,回厂后需将现场情况、相关资料或实物及初步分析意见交供销部经理,必要时3日内由供销部经理召集专题会议,决定进行委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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