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基层锻炼工作意见.doc:..干部基层锻炼工作意见为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扎实抓好州、县、乡确定的党建示范点建设,深入实施^先锋”工程,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在认真总结我县下派干部到基层锻炼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把加快培养年轻干部与实施“*先锋”工程和扶贫攻坚等工作相结合,通过基层锻炼,切实增强年轻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二、下派对象从县属有关部门和乡(镇)机关、站(所)中下派50名(其中县属部门27名、乡23名)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有发展潜力,原则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下派对象。三、下派锻炼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职责(-)下派锻炼时间为二年,即:XX年9月至XX年9月。(二)下派锻炼的地点和方式:下派到州、县、乡确定的50个党建示范点担任党总支(支部)副书记或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员。(三)下派干部工作职责:下派干部要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村(组)班子成员,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K扎实抓好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k县创建“农村党建示范走廊”工作意见》(组字〔XX年度考核,各乡(镇)按照下派干部总数的15%确定优秀名额,考核后将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全体下派干部不再计入原单位参与考核的总人数)。5、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考勤制度,每月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局上报一次下派干部的出勤情况。在下派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2天以内(含2天)的由所在村总支主要领导批准,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请销假情况。3至5天的由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批准。5天以上的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方能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必须以请假条为准。6、下派期间,组织人事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了解下派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跟踪管理,适时进行情况通报。(二)工资福利待遇k县属部门下派干部在下派期间,公务费、党、团组织关系转到所下派的乡(镇),全体下派干部在下派期间每人每月补助60元,由县财政拔给县委组织部根据履职情况发给下派干部。2、 下派干部如是乡(镇X村派出到乡(镇)以外办理公务发生的差旅费,由派出单位予以报销。3、 下派期间,若遇调资、评定职称等情况,与原单位干部职工一视同仁,并给予优先解决。(三)纪律要求仁下派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熟练掌握《中共*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实施“*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熟悉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和农村工作方法。2、下派干部在下派期间,要注意收集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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