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为有效防范和合理处置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大突发性、毁灭性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有效控制和迅速消除环境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活居住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局有关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立足防范,着眼实战,发挥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完善环境应急工作协调机制,以环境污染事故和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为重点,规范和强化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提高对环境应急的监察、监测能力,加强环境队伍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二、使用范围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不含齐鲁石化公司)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1、污染饮用水源地或其它水体的重大污染事故;2、故意损坏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3、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4、因自然灾害的影响造成危及人体健康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5、因相邻区的环境污染,对我区造成环境危害的重大污染事故;6、突发性事件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7、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在贮存、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8、放射源和电磁辐射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9、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污染物性质的核实;10、环境污染危害范围的判定,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它防护建议的提出。环境应急分队领导三、分队编成和职责环境应急分队组织框架图如下:后勤保障小组环境监察小组环境监测小组(一)分队领导和职责1、分队领导队长:徐继国副队长:王友良2、分队领导职责(1)负责本预案的修定与完善;(2)负责组织本预案的实施;(3)组织环境监察、监测人员进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4)指挥、调动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5)向市环保局、区政府报告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情况。(二)环境监察小组和职责1、环境监察小组组长:刘勇副组长:徐建忠成员:郑明亮范立新朱成亮梁秀珍2、环境监察小组职责(1)及时赶赴污染事故发生现场,调查污染情况,做好调查取证工作;(2)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队长报告现场处置情况;(3)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4)依法对发生污染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提出处理建议;(5)负责现场摄影、录像工作;(6)完成分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环境监测小组和职责1、环境监测小组组长:李松龄副组长:高平成员:宋艳明刘强王美香孙代华2、环境监测小组的职责(1)在区环保分局应急分队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区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及时报告应急监测结果,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2)开展应急监测技术研究工作;(3)按照区环保分局应急分队的计划,组织突发性环境监测演习;(4)根据上级要求,参与跨辖区的应急监测工作;(5)完成分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后勤保障小组和职责1、后勤保障小组组长:孙启荣副组长:张学军成员:办公室所有人员2、后勤保障小组职责(1)负责应急监察、监测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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