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揭阳市教师职务培训方案附件:2012年揭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2〕6号)文件精神和中共揭阳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培训对象2012年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在职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含民办学校的教师)。二、培训内容培训按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编印的《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计划书》指导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师德教育培训、新课程教师专业能力培训、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校本培训。三、培训时间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本年度教师职务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48课时。四、培训经费收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每参培对象缴交培训费144元(以培训48课时,每课时3元计),代收课本资料费56元,共200元。五、教学管理为方便学员就近入学,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在普宁市、揭东县、揭西县和惠来县四所教师进修学校设置教学点,分别负责所属初中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培训业务管理工作。有关教学管理的分工、经费使用办法仍按《2002年揭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六、报名注册七、时间安排市属负责的培训于2012年7月中旬开始,8月中旬完成培训教学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地所属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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