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办法.doc:..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遵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牛■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T*******************中职学生的学籍管理。第三条******************招生就业办负责本校中职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凡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力的应、往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均可就读******************。******************免试录取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力的应、往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也可从参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录取新生。第五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相关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第六条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须由学校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其它疾病,应去医院治疗,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学校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于下学年开学前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健康复查仍未痊愈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七条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取得学籍后,招生就业办应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新生基本信息提交注册,同时上报纸质材料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新生每年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H期为4月20FI;秋季注册截止H期为11月20日。第八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进行入学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不到学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办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包括:(一) 基本信息(遵义市******************学生登记表、遵义市******************学生学籍卡、体检表、学生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二) 思想品德评价材料;(三) 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四) 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五) 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六) 毕业生信息登记表;(七) 毕业生顶岗实习信息。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第三章成绩考核第十条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应当达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应当达到相应专业全日制的教学要求。第^一条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业成绩和操行成绩两个方面。学业成绩方面,按照培养目标、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计划规定,对学半掌握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操行成绩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第十二条学生的学业成绩由招生就业办组织考核,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学分制等方式进行记分评定。考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人文基础科目由平时成绩(占40%)和期末考试成绩(占60%)两部分组成;专业科目由理论考试(占30%)和技能实操(70%)两部分组成。考查科目成绩按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考查科目成绩的评定按课程特点,依据平时作业、平时测验、课堂提问、学习讨论、出勤、实习、实作等方式评定,考查科冃教师考查前要向招生就业办提交考查方案。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专业能力评价可以视其工作经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折算相应学分或免于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考查。学分制评分办法另行制定。第十三条学生操行成绩由学生科制定操行成绩评定有关制度并组织考核,操行成绩评定按制度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第十四条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学业成绩和学分,我校予以承认,但必须以转出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通知单为凭证。第十五条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以参加高一年级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成绩或学分。第十六条学生所学课程考试、考查不合格,学校提供补考机会,补考成绩记载为“及格”或“不及格”;补考吋间在每期开学报到后的第一周内,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补考在离校前举行,最后一次补考在毕业前举行。学生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