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学生处分的规定(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将教育和管理有效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自我管理意识,为受处分学生提供改正错误的机会,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和正确的舆论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考核期内表现良好,经考核达到本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处分。第三条 撤销处分的申请时间:警告处分6个月以后;严重警告9个月以后,记过、留校察看12个月以后。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的全日制学生。第二章 撤销处分的条件第五条 、后果及危害性有深刻认识,并有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遵守教学秩序,学习成绩有明显的提高。。、院的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等公益服务活动不少于30次。。第六条 以下情况所受处分不予撤销:;、屡教不改的。第三章 撤销处分的程序及上报材料第七条 撤销处分的程序要求撤销处分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撤销处分申请表》,学院提出意见,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工作处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经公示后,可撤销处分,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本人。第八条 学生撤销处分需上报的材料:1.《撤销处分申请表》(附件1);;(每季度至少一篇交辅导员);4.《公益服务记录表》(附件2);。第四章 附则第九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附件1撤销处分申请表班级 姓名 性别 学号 出生年月 辅导员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处分时间、等级 处分原因 撤销处分理由 班委意见签名日期年月日辅导员意见签名日期年月日学院意见签名日期年月日学工处意见签名日期年月日学校意见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件2公益服务记录表学院 班级 姓名 序号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时长(小时)认定部门(盖章) 继续阅读
撤销处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