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应不应该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一切目的的儿童行乞行为。思考一下这个辩题到底是要各位辩手讨论什么问题。现在社会上出现的儿童行乞问题,并不是因为大家考虑儿童行乞的负面影响,而是在往年的事实中我们看到纵容儿童行乞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而至于这些影响的作用,国家才决定是否应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故该辩题讨论的重点应该是全面立法禁止行乞儿童后所带来的后续影响,基于这些影响我们再来探讨应不应该立法全面禁止。“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微博活动发展到今天,网友已经开始意识到,大多数的乞童是由父母或其他亲属携带乞讨的,而并非之前所想的受到拐卖残害。人们开始提出解决乞讨儿童问题的办法。支持者:带孩子去乞讨,证明父母已无法尽到抚养义务理由,父母无法尽责,政府就应承担起保障儿童权利的义务理由。反对者认为文明国家不会让孩子上街乞讨,文明国家更尊重权利和自由不把由环境造成过错变成犯罪。撤销“不能尽职的父母”的监护权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没有可行性;并且福利院从来都不美好,收容遣送制变相回归还是弱者受到迫害。:较小的未成年人(现代汉语词典)0~18岁(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跟随父母行乞并不能很好的产生积极作用,反而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消极作用。,它是因为社会发展没有健全保险机制引起的。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非强制力不能(很难)完全解决,儿童行乞最主要的影响最主要影响于儿童,所以儿童应该为本辩题的讨论平台。即如果全面立法禁止儿童行乞可以对行乞儿童起到积极影响,则应主张立法禁止;反之,如果全面立法禁止儿童行乞可以对行乞儿童起到消极影响,则不应主张立法禁止。。。(很难)用非强制方法消除,故只能从根源上解决,即全面立法禁止儿童行乞。。论证:首先,当一个儿童他或因家庭贫困或因遭到拐卖,但他选择或被迫开始乞讨,那他会从很小就养成一种不劳而获的价值取向,而一个以乞讨为生的人怎么可能形成正确的符合社会取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遑论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其次,一个儿童作为人具有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乞讨仅仅能满足他最基本的生存要求,而且往往在某些时候连温饱都无法满足,更不用提我国法律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了。最后,当一个儿童生存权利即温饱得不到满足,发展权利即受教育权也无法实现,思想上又形成了不劳而获和不自尊自爱的品性,那么难道他不会成为社会的累赘,社会发展的渣子么?。论证:儿童行乞的原因大致分为父母协同或者人贩子逼迫,无论是哪一种,人们再见到儿童乞丐时,同情弱小的心理都会使这些儿童乞丐满载而归,但是人们的好心并没能改善行乞儿童的生活状态,真正转的盆钵满满的是他们不思上进的家长们和每天压榨迫害他们的人贩子。而这些人的存在并未给社会带来任何好的影响,所以应采取措施消除这些消极影响。(很难)用非强制方法消除,故只能从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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