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安全管理暂行条例校园网是我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为全校师生教学、学习以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宽带与国际互联网相连。为师生提供了丰富的网上资源,方便快捷的网上通道。为了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条 总则(一)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由教技室统一对学校信息资源进行管理监督,各科室、办公室负责人对所分配资源进行管理监督。(三)由教技室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教技室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教技室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第二条 网络系统安全(一)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举动,这些举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在网上进行游戏、ICQ等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情。(二)校园网由校教技室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科室、办公室和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教技室统一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教技室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相关用户帐号。(三)各科室、办公室、教室要切实做好防毒反黄措施,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发现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要及时向教技室报告。(四)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第三条 信息安全(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连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
校园网安全管理暂行条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