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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论笔迹鉴定样本的收集.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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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论笔迹鉴定样本的收集.doc论笔迹鉴定样本的收集论笔迹鉴定样本的收集【摘要】在案件侦破、审理过程中,经常需要通过专业的笔迹鉴定对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别与判断。刑事案件侦破、审判过程进行笔迹鉴定时,必须重视规范收集符合鉴定要求的样本材料。笔迹样本的真实性及对书写人书写习惯反映的町靠性,是鉴定意见正确与否的关键。具体办案人员应具备文检专业知识,收集程序、方法规范,有效保证样本材料的质量,从而使样本材料符合鉴定要求,维护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 【关键词】笔迹;笔迹鉴定;样本;收集笔迹鉴定是通过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之间的两相比较进行的,而提取满足一定要求的样本笔迹是对笔迹进行比较检验鉴定的基础O笔迹样本的真实性及对书写人书写习惯反映的可靠性,是鉴定意见正确与否的关键。提供可靠、充分的样本笔迹就能做出正确的鉴定意见,相反,就难以做出鉴定意见,甚至做出错误的判断。在现实办案中,笔迹样本的数量与质量往往对鉴定意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收集分析笔迹样本,综合运用笔迹样本的各种信息,为确保鉴定质量为检察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证据先打下坚实的基础,是我们委托笔迹鉴定案件的一个重耍环节。 一、收集样本中存在的问题 (一)收取样本的主体缺乏专业知识 在不同的诉讼中,样本作为证据资料,由不同的主体依据证据规则收取和提交。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里的大多数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不是物证技术,而是侦查或者法律,也有的是从其他部门调入技术部门,物证技术专业水平较低,素质不高。这就决定了他们难以按科学鉴定的耍求收取提交样本。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收取提交样本材料,但是rti于律师、当事人等也较缺乏物证技术知识,因而,收取的样本也较难满足科学鉴定的需要o同时rti于法官也缺乏物证技术知识,因而对样本的审查也往往不严,使样本提交后不能满足鉴定的需要。除当事人主动提供比对材料外,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是收集和选取样本材料的第一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文书过程是否顺利,鉴定的结论是否正确。由于办案人员对文书鉴定知识认识有限,缺乏对样本收取方法和技巧的掌握,导致送检的样本不符合鉴定条件。此外,在送检的过程屮,送检人员对文书物证保管不力,经常会对检材进行勾应、重描或折叠,这些都给司法鉴定工作带來了困难。 (二)收取的样木特征反映不充分样木特征是客体特性的真实反映,是鉴定的科学依据。就笔迹鉴定而言,影响笔迹形成的因素有很多,如生理、心理、文书格式、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纸张、字体、字形书写时间等。客体反映条件不同,特征反映会出现差别。如果样木仅反映了其中部分特征,会影响鉴定人的判断,如笔迹鉴定中,检材为某人快速书写的字迹,而收取的样本均为此人慢速书写的字迹,这时,在连笔特征、笔画简化、运笔方式、笔压等方面检材与样本都会存在差异。如将此样本作为比对样本,鉴定结论的正确性肯定会受到他人质疑。因此,样木笔迹必须能够反映受审查客体的真实特征,包括一般特征和细节特征,甚至是各个阶段的特征和特征的变化规律等。(三)样本并非受审查客体的反映体 即指样本出现混同,样本不是或者不都是受审查客体的反映体。在笔迹鉴定实践中,表现为样木字迹材料并非都是嫌疑人书写。由案件当事人提供样本时,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将他人的字迹当作自己的字迹提交给司法办案人员。收取样本时,办案人员不注意分辨或者没有问清当事人,将多人书写的笔迹误认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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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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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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