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妇女发展规划贵阳市南明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前言促进妇女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2001年,《南明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颁布,将妇女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署和安排。到2010年,南明区妇女工作取得了明显发展,集中体现为:妇女参政比例有了明显提高;妇女就业渠道逐步拓宽;妇女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明显加强;妇女生存环境得到优化;社会化维权机制基本形成等方面。在妇女工作取得显著进步的同时,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区妇女发展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度下降,这必然对婚姻生活质量和下一代的优生优孕产生消极影响,导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上升。城镇妇女失业人数增多,下岗女工年龄偏大、技能单一、观念陈旧、信息闭塞,妇女工作不稳定,收入低,就业压力大。家庭暴力现象仍然存在等。未来5年是我区“奋力赶超、聚力跨越、率先发展”的攻坚时期,是“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区”的重要时期,是“为人民谋幸福、为百姓办实事”的关键时期,更是全面建设“首善之区、魅力之都、幸福之城”的决战时期。这既为我区妇女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促进妇女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贵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及《贵阳市南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区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一、“十二五”期间我区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目标(一)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南明区妇女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契机,紧紧围绕我区“推动跨越、加快转型”的战略部署,全面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及《贵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把密切关系妇女生存、保护与发展的健康、教育、就业、参政、社会保障、法律和环境作为全区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实现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二),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利益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和环境优化方面的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注重社会公平,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政策,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缩小两性的社会差距,促进两性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和区域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贫困和少数民族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差距。,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十二五”南明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在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三)总目标到2015年南明区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教育、卫生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权利,提升妇女整体素质,增加妇女就业机会,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改善妇女社会福利状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二“十二五”期间促进我区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妇女与经济主要目标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使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数逐步增长。2、男女非农就业率和收入差距缩小。3、保障农村妇女权益,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4、大幅度减少妇女贫困数量,妇女贫困率显著降低。5、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6、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生率。策略措施1、严格执行有关保障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制度。执行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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