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之我见.doc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之我见明确“经济责任”及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涵论及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首先涉及“经济责任”这一定义,2010年10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第四条明确指出“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其次,评价是审计人员基于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所做的职业判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机关通过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在审计结果报告屮对其应负经济责任作出的结论性评语(根据审计实践,笔者木章主耍就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论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目的在于使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机构和部门有所参照,便于直观了解最终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否客观、公正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木人及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最为关注的审计结果,将直接影响到领导丁部任期责任的解除,是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领导干部的前途有着重大影响,止因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政治前途,因而成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难点,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因此,为维护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尤为重要。当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一) 审计评价脱离审计范围评价超越审计范围,把与工作无关的业绩和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均加以认定,照抄照搬被审计单位工作总结、个人述职报告等,这违反《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相关规定,增大了审计风险。(二) 审计评价没冇充分、冇效的审计证据支持某些审计评价意见未经必需的审计检查和测试程序,没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支持,如在评价“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口治区经济政策情况”时,评定为“较好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政策”,但具体执行哪些政策、“较好”体现在哪些方面并没有相应的审计证据支持。(三) 审计评价“一刀切”,单一笼统,没有正确界定经济责任不管何种审计项目,审计评价一个样,普遍只就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执行国家、自治区经济政策进行评价,其他的如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个人廉政情况等都未提及;对审计发现问题,不论问题轻重、责任大小、统统归结为“应负一定领导责任”,避重就轻,规避被审对象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失去其应有的意义。当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一)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及重点进行评价,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围绕经济责任审计日标、审计内容及重点进行评价,审计什么评价什么。牢牢把握权力运行与落实两个重要方面,要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把握总体情况,严格按照“两办规定”全面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英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以及在审计以上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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