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危险品管理办法.doc《北京************制造厂危险品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厂实际,工厂氧气、乙烘、油品、油漆等,属于危险品范畴。为了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 确定供应商的程序:1、 供应商的认可评估;2、 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估;3、 选择具有相应危险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4、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跟踪评估;5、 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定期予以更新。二、 管理职责划分:1、 供销部负责对氧气、乙烘、油品、油漆等危险品(以下统称危险品)供应商进行认可评估及危险品的采购;2、 采购人员根据危险品的品类需求,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尽可能减少库存,以降低危险系数;3、 氧气、乙烘采取供货商送货方式,以弥补本厂运输资质和非专业的缺陷并降低工厂的危险系数;4、 仓库库管人员负责对危险品进行收发、保管及储存;5、 危险品使用领取人员对领取后危险品的安全负责。三、 供应商送货须知及必备文件:1、 要提供有效日期之内的相关认证文件;2、 提供危险品本身或包装体检测合格的测试报告;3、 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司印章、填写供货日期并签署姓名;4、 必须清楚标识该产品名称和产品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使用日期等。四、入库控制:1、 入库前,验收人员必须查证:送交此批危险品的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提交了相关资料;2、 验收人员还须将所送产品编号、品名、数量等与订购单、送货单核对;3、 对产品标识进行仔细检查,确定包装完好无损,且标识字迹清楚,内容齐全;4、 对氧气、乙烘进行分库存放,空瓶与重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距存放点15米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5、 氧气、乙烘存放点附近3米内必须配置灭火器材,并统一配备干粉灭火器;6、 装卸或车间领用氧气、乙烘时,必须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7、 搬运气瓶时,应采用专用小车,如需乙烘瓶与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烧材料隔板隔开,禁止单人用肩扛的方法搬运气瓶;8、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9、夏季运输氧气、乙烘时,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10、 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防护规定,库房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禁带火种入库;11、 保证库房内消防器材完好,到期后及时更换;12、确保库房门的及时锁闭。五、危险品使用过程相关规定: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2、 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3、 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4、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5、 发现氧气、乙烘气瓶有泄漏时,禁止在泄漏的情况下继续使用,禁止在带压力的气瓶上以拧紧瓶阀和垫圈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6、 瓶装乙烘气使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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