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签订合同应注意的法律责任.doc签订合同应注意的法律责任一・合同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1・书面形式(1) •槪念: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3・其它形式二・合同的内容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三) 数量;(四) 品质;(五) 价款或者报酬;(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 违约责任;(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三・合同订立的方式(一) ・要约(1) ・槪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A・内容具体确定;B・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 ・要约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二) ・承诺(1) •槪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3)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4)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三)・合同的成立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3・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资料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I司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6・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四・合同的无效、撤销、变更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冋,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 在订立合冋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利L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4、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
[精品]签订合同应注意的法律责任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