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阳光国际集团包装设计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logo及包装设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设计内容和费用:项目数量1款系列包装2款单品包装2款设计费用总计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甲方应支付乙方定金,即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元)。,即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元)在设计完成后,支付给乙方。,并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标志方案给甲方确认。,将电子版成果交付甲方。:,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规范的合计;若甲方提供文件信息不及时,则乙方提交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如甲方需调整原约定好的设计成果顺序及要求合同以外的设计内容,则应另拟协议。。如乙方提交设计成果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予回复,则视为确认。如因双方沟通导致时间上的拖延,甲方应同意乙方合理延长设计时间。,不得将乙方交付的资料擅自修改,因甲方擅自进行修改,令致设计成果质素未符理想,甲方不能追究乙方在设计上的责任,由此引致的甲方要求乙方进行设计修改工作,乙方保留收取额外服务费的权利,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应及时进行调整或反馈。。,不得将甲方交付的资料擅自修改、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之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追讨乙方赔偿。第五条违约责任:,%/天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合同继续履行。,%/天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合同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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