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责任缺失,当心害人害己无论你从事何种职业,无论你喜欢与否,在职场上竞争、奋斗、打拼,无时无刻都离不开职业道徳与责任,无时无刻不受到职场道徳与责任的影响、约朿。下面案例告诉我们,职业道德与责任,即可以是你终身受益的资本、让你的职业生活更美好,可以因其缺失而摊上大事、害人害己,甚至悔恨终生!一、工作失职,相应责任必须承担【案例】张某系某制衣分公司技术职员。专门负责公司与外加工企业合同跟单监督检查工作(跟单员)。2013年元月5口,公司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一批成衣销售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3月20日。同年元月20日,分公司与本市一家成衣加工厂签订加工合同,将该批成衣制作业务交由其加工制作。并指派张某专门负责该笔业务的跟单联络、检查指导工作。张某接受任务后,山于忙于其妻子所办的自家个体企业事务,除了最初去过加工厂两次外,再未与加工厂进行批量生产前的样布确认等工作,延误了生产,导致3月20日交货期日未能按时交货。最终依双方合同约定,公司赔偿销售公司违约金2万元。此案经公司申请仲裁,仲裁委确认张某应承担20%过错损失赔偿责任。后经仲裁调解,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分公司无需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并扣张某当月奖金600元。【评析】《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木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为月工资的20%。本案由于张某未尽职责、消极怠工、甚至失职,严重不负责任,最终给公司造成2万余元经济损失,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二、严重失职,丢职又丢“补偿金”【案例】李先生系某铸造模具公司技术员工。2009年12月初,李先生与公司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因李先生操作技术水平高,月薪6300元,远远高于其他技术工人。2013年11月初,李先生要求加薪与公司协商未果后,因情绪不好,在加工制作一套模具时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失职失误,导致模具损坏,为修复此模具,公司直接损失2万余元。事后,公司以李先生严重失职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为由辞退李先生。李先生不服,中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为于本人4个工资数额的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仲裁审理认为,李先生因工作失职、操作失误,导致一套模具损坏,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该公司依据经公示规章制度规定,以李先生属于严重失职为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随裁定驳回李先生申请。【评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三)项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李先生因要求加薪未果后,因情绪不好,作为技术熟练工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失职失误,导致模具损坏,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该公司规章制度中对此进行了规定,口规章制度已公示,因此,公司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李先生做出辞退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又因是李先生严重失职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算来,李先生不仅因失职而丢职,还丢掉了(工作4年)相当于本人4个月工资(约25000余元)经济补偿金。三、输液张冠李戴虽无后果,承担解雇责任【案例】朱某系某专科医院护士,2011年初,与所在医院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然而,2013年以來,因更年期及家庭婚姻纠纷等原因,朱某在不到半年时间内两次岀现输液失误。一次是2013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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